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
环固体〔202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严密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为目标,以推进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和严格管控填埋处置量占比为抓手,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效能,优化利用处置方式,守牢危险废物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到2026年,全国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
到2027年,全国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基本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利用处置保障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2030年,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促进区域处置设施共建共享。深化京津冀、长三角、川渝等重点区域合作机制,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协同规划、共建共享。推动区域性特殊类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运行,着力提升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完善处置结构。新建危险废物单套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引导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设施更好发挥作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有益补充的作用,重点处理贮存和填埋量大、类别单一的危险废物。
打造高水平利用处置企业。依托区域性特殊类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等有条件的企业打造一批国际一流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鼓励将危险废物转移至高水平企业利用处置。
各级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完善组织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强化部门合作,指导监督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强化危险废物基础科学研究,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和利用处置科技研发项目部署。推动先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纳入国家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加快发挥国家和6个区域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技术支撑作用。
加强监管、监测、执法联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持续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将举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列入重奖范围,提高公众、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