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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0

一.石家庄:推进工业企业VOCs深度治理

 

在大气污染集中整治夏季会战期间,石家庄市启动了VOCs(可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夏季会战行动,并制定《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夏季会战行动方案》,通过推进工业企业、生活源和移动源VOCs综合治理,有效遏制臭氧污染上升的势头。

 

《方案》要求,要持续推进工业企业VOCs深度治理,各县(市、区)要完善重点VOCs排放企业管理台账,对治理工艺单一、设计不规范,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升级改造治理设施或采用组合治理技术,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在VOCs排放集中的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要探索建立废气处理、排放监测、平台监控、运营维护一体的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加快推进涉VOCs重点企业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推动企业深度治理、升级改造。
对于工业企业的VOCs治理,《方案》中对石化、煤化工、化学药品、工业涂装和印刷等五个行业领域的VOCs综合治理,进行了详细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治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
 
其中,在石化行业中,将全面加大石油炼制及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VOCs治理力度,通过加强密封点泄漏治理、深化泄漏检测和修复工作等,确保达标排放。
 
同时,要推进炼焦行业和煤气发生炉VOCs综合整治;全面加强化学药品原料药、涂料、油墨、胶黏剂、化学助剂、日用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汽车制造行业推广使用三涂一烘或两涂一烘等紧凑型涂装工艺;家具制造行业鼓励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静电粉末涂料等清洁原辅材料,全面使用水性胶黏剂。
 
对于印刷行业,塑料软包装印刷企业推广使用水醇性油墨、单一组分溶剂油墨,无溶剂复合技术、共挤出复合技术等;印铁企业应加快推广使用辐射固化油墨、紫外光固化光油;制罐企业推广使用水性油墨、水性涂料,鼓励企业实施胶印、柔印等技术改造。
 
在生活源VOCs综合治理方面,将重点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治理,要求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应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发现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建成区严禁露天烧烤,室内烧烤不得使用木炭,全部改为环保炉具,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同时,针对汽车维修行业VOCs污染问题,要求采用静电喷涂等高涂着率的涂装工艺;油漆、干燥、烘烤等涉VOCs的生产工序,应在有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的密闭空间内进行;禁止露天喷涂,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

 

 

解读:
      
在《石家庄市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方案》中提出要求针对石化、煤化工、化学药品、工业涂装和印刷等五个重点行业领域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VOCs综合治理。并要求探索建立废气处理、排放监测、平台监控、运营维护一体的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并要求个各企事业单位食堂带头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在线监测系统

 

二.山西省吕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转型、治企、减煤、控车、降尘”五管齐下,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和用地四大结构调整,在重点区域治理、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钢铁及焦化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冬季清洁取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坚持铁腕治污不动摇,坚持“工程治污、科技治污、依法治污”同步推进,坚持“人防、技防、联防”综合监管,坚持“高标准、大投入、硬措施、严执法”,“一县一策”综合治理,“一行一业”精准施策,充分运用“四不两直”工作措施,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约束性指标。
1.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吕梁市区及周边:吕梁市区PM2.5年均浓度达51ug/m3,同比下降1.9%,优良天数比例达72%以上;中阳、柳林、方山三县城区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以上,优良天数分别达到中阳220天、柳林210天、方山250天。
汾文交孝城区及周边:交城、文水、汾阳、孝义四县市城区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5%以上,优良天数分别达到交城210天、文水190天、汾阳195天、孝义200天。
其他区域:交口、石楼、临县、兴县、岚县城区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优良天数分别达到交口275天、石楼220天、临县220天、兴县210天、岚县210天,
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比例完成省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待省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后,根据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二)争取性指标。
1.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力争在全省121个重点城市排名中退出倒数后十位;
2.文水、孝义、交城、汾阳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0%以上;
3.市区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同比下降30%;交城、文水、汾阳、孝义、柳林、石楼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同比下降40%;中阳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同比下降30%;方山、兴县、岚县、临县、交口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0%。

 

 

解读:
      
本次行动计划重点针对文水、孝义、交城、汾阳城区四个城区的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要求企业贯彻“一行一业”的精准施策进行安装VOCs处理设备。并在《计划》中针对吕梁市重点行业的特点,指明了一套"喷淋洗涤吸收+紫外光解氧化+水相雾化吸收"组合工艺,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

 

三.三亚今年有望完成241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据三亚市水务局局长马育红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三亚启动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此前,三亚共有391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问题急需治理。其中15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随同美丽乡村建设同步推进。余下的241个自然村,由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分3年建设完成。针对三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点多、量大、面广的问题,采用“城旁接管、就近联建、独建补全”的治理方式,在全省率先采用EPCO模式,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突破口,倒逼农村生产、生活及建设方式的转型升级,助推三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自开工以来,已陆续在河流水库周边、美丽乡村、扶贫村等区域实施144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并有望于今年内在241个自然村完成全覆盖。
 
另据此前报道,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投资10.18亿元,采取“支管入户、雨污分流”的治理方式,将新建总长273公里的污水管网、576公里长的接户管,并改造29982座化粪池,建设6175座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和114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以及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电力等附属设施修复工程。
 
位于吉阳区红花村委会东部,东靠罗蓬村委会,离市区约17公里的保庄村,是一个黎族集居为主的村庄,以黎族方言为主要交流语言。该自然村地势平坦,村民多集中居住在村小组北侧,现有居民56户,318人,污水量规模50m3/d。污水处理站未建前,该村无污水管网,污水随意乱排、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等问题突出,环境质量差。
 
9月9日,三亚日报记者从施工方了解到,保庄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按照“就近联建、独建补全”的治理方式,以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为主,分散式污水处理站为辅,为农户新建具防渗功能的化粪池,将卫生间的生活污水接至化粪池,会同厨房、洗浴等生活污水,根据村中地势,沿村中现状道路敷设污水管,由北向南将居民生活污水收集至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对于少量居住较远、地势较低、难以直接接入污水管网的农户,则采用处理规模1m3/d的分散式处理设施单独处理。该项目的建成,解决了红花村委会保庄村56户村民318人的生活排污问题。
 
三亚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三亚全市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处于一盘散沙状态,建设标准不统一。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统一建设完成后,将有效恢复三亚农村河网的自净能力,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乡村振兴打好民生基础。

 

 

解读:
      
本次污水治理工作重点在吉阳区。并且目前三亚市已完成144个村落的污水治理工作。剩余的97个村落将延续采取“支管入户、雨污分流”的治理方式。在年底前需完成余下村落一体式农村污水处理设备的集中安装。

 

四.重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前,重庆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两江分局,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16〕219号)《重庆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渝委办发〔2018〕34号)以及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精神,促进我市生态环境监测事业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支撑作用,现将进一步规范我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任务承担主体
(一)与生态环境行政管理强相关的执法监测、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质量检查监测(指对企业自行监测和社会机构质量检查时开展的监测)、环境质量考核监测等应由生态环境系统内监测机构承担。
若因生态环境系统内监测机构能力不足无法承担上述监测任务时,需由同级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社会机构监测,并对委托监测的点位布设、监测过程、监测结果予以管理;委托市外社会机构监测的,需特别注意符合监测方法要求的时限。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区县局)委托社会机构监测的,应在委托合同或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委托合同或协议报送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局)。
(二)市局组织对市局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污染源企业开展证后评估抽查监测,对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内的污染源企业按一定比例进行监督性抽测。
 
二、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一)配合完善国家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各区县局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布设原则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在布设监测网络时需提前掌握辖区内各点位质量现状及周边污染状况等,及时向市局报送监测网络完善需求。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前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作好技术沟通并经市局组织论证后,市局适时统一向生态环境部反馈。涉及考核的,市局报请市政府向生态环境部反馈。除生态环境部直接要求设立的点位外,原则上新增国家级点位只能从市级点位中产生。
(二)完善市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区县局应结合生态环境管理实际,提前摸清辖区内监测点位环境质量现状及周边污染状况等,及时向市局报送完善监测网络需求。涉及考核的,由区县人民政府向市局反馈。市局组织论证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体现在后续监测工作中。考核点位一旦确定后,除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国家和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安全隐患等客观因素外,在同一考核周期内一律不再调整。除市局直接要求设立的点位外,原则上市级点位只能从区县级点位中产生。
(三)统筹区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各区县局要加强与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统筹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需求,进一步完善区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区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投资主体宜为国资,视情况有序放开对绿色信贷资本的准入,监测数据所有权归区县局。区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涉及建设自动监测站点的,在建设或调整前需报送市局审查,其数据接口技术与协议等应与市级监测网络相一致,市局将建立统一的技术要求予以统筹并专题协调2019年7月8日前已立项或建成的区县级自动监测网络;区县级监测网络涉及非自动监测站点设置和变更的,需报送市局备案。
 
三、强化区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评价
市局将组织对区县局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评价,上下半年各一次。结合管理需要及投诉线索等,采用资料检查、质量监督抽查、监测数据应用延伸检查、现场采样监测等多种形式掌握区县监测工作情况,检查结果将纳入对区县局的年度考核。
特此通知。

 

 

解读:

 

此次规范重点检查各区县燃煤火电、化工、水泥、采(碎)石场、烧结砖瓦窑等行业。并提出了各区县应切实强化网格化监管措施的要求。在各重点企业需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NOx在线监测设备NMHC在线监测设备等规范环境监测设备。大型餐饮行业也需在年底前对油烟在线监测设备进行安装。

 

五.山东四市(区)负责人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等环境问题被约谈

 

9月4日上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约谈会议,就青州市与淄博市临淄区交界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多发频发,肥城、新泰市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整改弄虚作假,德州市陵城区社区污水处理设施长期运维不正常等问题进行集中公开约谈。
 
青州:多个工业园区未能提供设立批复、规划和环评手续
约谈现场通报内容显示,青州在与淄博市临淄区交界区域布局多个工业园区,产业结构偏重,污染物排放量大,区域性污染较重。《青州市邵庄镇总体规划(2017-2035)》、《青州市庙子镇总体规划(2015-2035)》,未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该区域布局了峱山经济发展区、文登工业园、庙子工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楚家峪工业园等多个园区,同质化严重。青州市《关于加快全市镇街工业园建设与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4〕56号)对园区进行了定位,但检查发现,青州市执行产业发展规划不严,“十三五”以来建设了一批化工、石灰窑等与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不符的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除峱山经济发展区外,其他工业园区均未能提供设立批复、规划和环评手续。庙子工业园、台头工业园、文登工业园等园区没有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管网、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企业预处理后直排环境。物料堆存场地及厂区道路未硬化,车辆带泥上路严重;已硬化道路积尘多,清扫、洒水不及时,部分与临淄交界道路路况极差,道路扬尘严重。
 
另外,淄河青州境内河道长27.5公里,流域面积287.8平方公里。多年来,由于边界河道涉及潍坊、淄博两市,区域内存在大量“插花地”,河道蓝线、国土定界、民政划界不清,部分河段在行政区划上存在争议。在淄河河道管理方面,未设立规范排污口。目前沿河企业、工业聚集区、畜禽养殖废水、居民村庄雨水、生活污水排污口均直排环境,监管缺失。目前,该区域部分石灰石矿山企业虽已关停,但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作进展缓慢。
 
青州市人民政府市长鞠立强现场表示,目前,青州制定出台了《青州市淄河沿岸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及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同时,由常务副市长牵头,从相关部门、乡镇抽调34名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目前,已完成地毯式排查,对淄河沿岸排查的88家企业,83户养殖场,47处物料堆场,29处闲散场所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向46家企业和个人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到期将组织集中执法。

 

 

解读:

 

本次被约谈的四个区域分别为:青州市、肥城市、新泰市、德州市陵城区。在现在的警告之下,将促进这些区域对污水处理的进度加快,并对于山东省环境厅所要求的的工业化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将在这些区域的需求将大大提高。

 

六.江苏省淮安市开展VOCs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专项行动聚焦行业重点行业和重点时段,突出“季节性”执法特点,集中在夏季臭氧易发期,持续对VOCs排放量大的重点行业和排放集中的工业园区开展强化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强帮扶,切实压低本地源排放水平,遏制臭氧污染。
 
同时,淮安市将重点检查VOCs处理设施运行、厂区无组织排放及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情况。包括排放VOCs的生产装置数量及配套治理设施是否与环评一致,是否采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投料过程、输送、存储和生产过程等环节中VOCs的密闭收集情况;检查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行所涉及天然气、活性炭、吸收液等物料消耗情况,自行监测情况、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生产记录台帐、治理设施运行台帐、废弃活性炭转移和处置台帐等,是否存在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核查该单位是否应纳入应急管控清单,是否应填报全省VOCs总量核算管理系统。而对于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情况。我市将检查应取缔关闭的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和“低小散”企业是否做到“两断三清”;检查园区LDAR信息管理平台、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运行管理情况;园区环境空气质量VOCs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石化、化工类工业园区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并配合现场检查开展监督性监测,对照国家、地方标准,检查废气有组织排放达标排放情况。通过监测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等,监控企业综合控制效果。具备条件的,对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开展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以及溯源分析等工作。
 
此外,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结合化工行业综合整治,对低端落后、VOCs排放高、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关停取缔。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措施性控制要求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并每月向社会公开。

 

 

解读:

     

此次执法行动针对化工、工业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等重点行业,检查VOCs处理设施运行及厂区无组织排放等情况。要求各企业对不达标的VOCs处理设备进行升级换代,若未安装,则限期安装VOCs治理设备,目前江苏省治理多数采用变压吸附分离与净化技术。还对化工园区的监测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测预警监控一体化

 

七.安徽省六安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2019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4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82%,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持续下降,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全区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市下达的控制目标任务。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1、优化产业布局。协助完成我市“三线一单”和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工作,严控产业准入门槛。新、改、扩建钢铁、化工、建材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牵头单位: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区经信局)
2、加快区域产业调整。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按照重污染企业搬迁计划明确的时间表,推动实施我区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3、加快淘汰过剩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4、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201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
5、深化工业污染治理。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19年底前,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22行业许可证核发。(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等)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全区新(改、扩)建项目全面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现有工业企业2019年9月底前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2019年6月底前,完成建材、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10月底前,完成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等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等)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进行集中整治,大幅淘汰落后化工产能,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等)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继续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19年,全区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下降,完成市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新建耗煤项目分行业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对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等行业新增煤耗(电力行业除外),实施煤炭消费量1.5倍减量替代。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工作。(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2、加快发展集中供热。稳步推进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市属省级开发区集中供热工程全部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12月底前实现集中供热,确无供热需求或有供热需求但完成清洁能源替代的开发区可暂不推行集中供热;需要建设热源工程的市直管的省级开发区,2019年9月完工试运行。(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2019年5月底前全面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年底前,50%以上的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等)
4、加强散煤治理。禁燃区内禁止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建立散煤禁烧长效监管机制,纳入网格化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建设煤炭储配基地,开展集中配煤、物流供应试点示范,实现煤炭精细化加工配送。大力推广优质型煤和新型炉具,提高燃烧效率。(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

 

 

解读:
      

本次任务重点在金安区。并要求持续开展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的综合整治。在《安徽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还提出积极推进企业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在年底前未对VOCs治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达标排放的企业直接予以关停处理。

 

八.泰安重污染天气实行工业应急减排

 

1)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
①水泥制造行业:水泥粉磨站停产,停止原材料运输,厂区道路、料仓、堆场增加洒水降尘。
②建材(砂浆及混凝土):停止原材料运输。
③玻璃制品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30%以上;
④纺织印染行业:焙胶生产线或染整生产线停产。
⑤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行业、医药行业: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限产10%,部分企业停产。
⑥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密炼或炼胶工序停产50%。
⑦机械制造行业及家具制造行业:喷漆工序停产。
⑧包装印刷业:印刷工序、印后工序停产。
⑨农副食品加工业、石灰和石膏制造、非金属矿采选业、涂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等行业停产。
 
2)扬尘源应急减排措施
①严格施工工地、堆场扬尘监督管理,除应急抢险外,禁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等易产生大量扬尘的施工环节。
②严格道路扬尘监督管理,城市主干道保洁在正常工作基础上,非冰冻期内每天增加两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冰冻期内增加两次吸扫作业频次。
③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环节。
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移动源应急减排措施
①电力、钢铁、焦化、有色、化工、水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运输车辆对次减半。
②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以及各地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泰安城市市区、县(市)城区内,禁行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柴油车,非道路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

 

 

解读:

     

此次减排范围是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并在《泰安市VOCs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指出,除水泥制造、钢铁等特殊行业实行部分停产措施以外,将持续深化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治理。其中有130家企业需对VOCs治理设备进行改造或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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