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大气治理、发展污水处理、限制危废跨省,一文读懂各地新规!

2019-08-23

一.陕西省对三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给予奖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铁腕治霾有关奖补政策的通知》,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移动源污染监测能力建设三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300万元。

 

奖补政策按照“治理为主、激励为辅、标准统一、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大气污染治理部分措施和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由省级对各市(区)政府进行奖励。奖补政策包括三项: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奖补范围涉及全省石化、化工、包装印刷造纸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奖补标准为单个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投资额的30%。
 

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低氮改造单台设备应不低于100千瓦或0.143蒸吨。通过更换低氮燃烧器的方式进行改造,单台奖励不超过60万元;通过整体更换锅炉的方式进行改造,单台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移动源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奖补,涉及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施建设。各市(区)新建固定式或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施每套奖励100万元。


解读:     

地方政府已经由单纯的惩罚制度转变为奖惩结合制度。说明地区政府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思路有了新的变化。

这种奖补制度的实施更加提高了陕西省各企业单位对大气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可以预见的是陕西省VOCs治理设备、检测设备,锅炉设备改造,移动监测车辆的市场活跃度可能会大大提高。

 

二.攀枝花市政度办下发通知加快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8月16日,记者从攀枝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市政府办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项目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确保2019年12月底前完成39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21个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据了解,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从2017年开始,到2019年底结束,为期3年。攀枝花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39个,计划总投资20.98亿元,主要为新建污水处理厂(站)1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14万立方米/日,提标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5座,新建污水管网395.31公里,改造老旧污水管网25.4公里,实现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108.45公里,建设覆盖全市污水处理厂(站)的信息监管平台1个,建成日处理能力100吨的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1座。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1个,计划总投资6.95亿元,主要包括新建2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250吨/日;改建2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210吨/日;新建6个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处理规模945吨/日;新建1个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规模80吨/日;生活垃圾分类项目4个;生活垃圾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1个;存量垃圾治理项目5个。

 

通知明确,到2019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县城达到80%以上、建制镇达到50%以上;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县城达到88%以上、镇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使我市生活垃圾达到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和出水水质进一步提高。

 

截至目前,攀枝花市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开工率、完工率、投资完成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通知要求,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履职不到位、消极怠工的,要进行约谈、通报;对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解读:

根据攀枝花市政府统计显示以及《通知》详细内容中提到,四川省攀枝花市近年来大力发展工业企业,且市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覆盖率、完工率都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所以如今重点已向环保建设倾斜。

自《通知》下达日起,将迎来三个月的爆发期,这三个月将重点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进行突击建设。

 

三.成都强化“技防+人防”对臭氧精准管控

 

记者日前从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在温度居高不下、辐射持续走强的严峻形势下,成都市切实抓好2019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控,制定《成都市2019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方案》,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开展夏季臭氧管控专项督查行动,通过VOCs走航监测与执法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技防+人防”,实现对臭氧的精准管控。

 

据了解,7月以来,市大气办对臭氧污染形势严峻的重点整治区域进行VOCs走航监测。截至目前,共开展VOCs走航监测6次,覆盖全市11个重点工业园区、主要城区及环城道路,发现异常点位55个。经现场核查后,发现问题企业、工地共29个,执法人员根据现场调查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对4家“散乱污”企业实行“两断三清”,对8家问题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对5家问题企业予以立案查处。
 
其中,在对成都市2个重点工业园区VOCs异常排放污染源进行现场核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最终,对发现的1家涉嫌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加强臭氧防控,我们还成立了夏季臭氧防控督查小组,围绕工业源、面源、移动源污染管控,企业错峰生产和臭氧预警应急管控五大方面工作落实情况,通过突击检查、暗查等手段积极开展督查。”市大气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8月12日,夏季臭氧督查组共督查点位489个,发现问题点位81个(其中工业企业类20个,面源污染类12个,汽车维修类49个)。
 
同时,督查小组还持续在全市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抽测和无组织排放情况抽测工作,截至8月9日,督查组工作人员踏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抽测现场共89家,采样56家,其中有2家超标。

 

解读:

 成都对于大气治理方面此次的排查重点是臭氧领域。而这次臭氧治理的重点方向在于工业企业以及汽车维修类企业。

从新闻中可以看出督察小组前往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现场,对其进行抽样检测,可能意味着成都区域环境监测设备的市场是有所缺乏的。且在“人防+技防”的强化要求下,可以预见的是成都区域会大大提高对环境监测设备的需求。

 

四.四川省峨眉市“六个原则”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关键。峨眉山市“六个原则”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一是坚持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处理(厕污共治)的原则。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肥利用与生活污水治理,在确保粪污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动粪污就地就近利用、进入生活污水净化池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确保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处理。主要针对散户(单户、联户)治理,小集中用于农灌的也可执行。
 
二是坚持充分利用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原则。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够覆盖的区域(主要为城乡结合部、乡镇周边区域),在满足污水处理设施收纳要求的前提下,管网覆盖优先。
 
三是坚持综合利用优于直接排放的原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优先考虑农灌、林灌等综合利用方式,能间接排放的不直接排放,实在没有办法的才直接排放。
 
四是坚持分散处理优于集中处理的原则。在管网无法覆盖的15户以上的集中居住点,采取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的方式进行;散户采取单户、联户等方式分散处理。
 
五是坚持生态处理优于生物处理的原则。在处理技术选择上,人工湿地、稳定塘、土地快速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优先,生物处理技术慎重选择,选用生物处理技术宜优先选择后期管理维护方便的一体化设备设施。
 

六是坚持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同步推进的原则。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在规划设计阶段统筹考虑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

 

解读:

 峨眉市出台的六项原则表明了对农村污水处理的重视,同时为当地农村污水治理指明了污水一体化处理的技术方向。带动了当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市场需求。

 

五.江苏省南通部署六大专项行动改善大气环境

 

8月20日,从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在日前召开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培训会上明确,南通将组织开展六大专项行动,努力让“南通蓝”成为新常态。

 

近年来,南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处于全省前列。不过,今年以来,空气质量状况出现了波动,1-7月,南通PM2.5浓度为39.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优良天数比率为75.0%,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未达省考核要求,其中优良天数比例与80%的年度目标差距较大。从各地区来看, PM2.5浓度方面,如皋市、崇川区、市开发区未达到考核要求,其中如皋市同比上升4.1%,不降反升。如皋市、海安市连续三个月在全省54个县(市)中单月PM2.5浓度排名位于后10名。优良天数比例方面,仅港闸区、通州湾、如东县、启东市达标,其中仅港闸区实现了优良天数同比增加外,其余地区均“不升反降”。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负责人戴威威介绍,根据部署,今年8-9月份,我市将聚力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突出加强VOCs管控和治理,力争扭转优良天数比率“不升反降”的不利局面;10-12月份,重点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突出加强PM2.5控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年度PM2.5和优良天数比率“双达标”。
 
为此,全市将开展六大行动,主要包括:1.在全市化工、制药、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2.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污染控制为着力点,实施VOCs强制减排;3.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运用VOCs走航、颗粒物激光雷达扫描等科技手段,以市区为主战场进行定期巡检,系统排查存在问题;4.运用蓝天保卫督导成果,抓好有关问题整改,深入开展“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加快推进年度重点行业大气治理项目;5.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等,进一步实现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促进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解读:

本次专向治理行动的重点行业包括化工、制药、包装印刷、餐饮等行业。主要包括重点工业污染源、餐饮油烟的治理。并将开展国控站点周边拉网式排查整治,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实现常态化管理。可以预见的是南通区域对于环境监测设备安装的迫切需求。

《行动》要求国控点周边各餐饮单位所安装的高效油烟净化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必须获得国家环保产品认证。以及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单位必须按照环保要求安装治污设施。

 在政府定期巡检以及强制性的要求下,带动了南通区域对于高效油烟处理设备以及VOCs治理设备的市场需求。

 

六.危险废物跨省不易多个跨省转移申请被否

 

濮阳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请示》(濮环〔2019〕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我厅已商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该厅复函(赣环固转函〔2019〕497号)九江汇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因存在环境问题现处于限期整改阶段。不同意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500吨铅泥(384-004-31)转移至九江汇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利用处置。此复。
联系人: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杨方圆
联系电话:0371—66309556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转移专用章代章)

2019年8月14日

 
这是一个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均是被否的事例,是从河南省移入江西省,江西省厅不同意;还有废脱硝钒钛催化剂从宁夏移入河南省,河南省厅不同意;这只是一部分。
 
当然在这几个危险废物不被批准的同时,还是有很多跨省转移被依法批准了的。
 
危险废物处置现在依旧是个问题:
一是危险废物产生较为普遍,各类型企业均会产生危险废物,同时危险废物种类又很多,二是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数量还是较少,处置能力不平衡,少量单位规范化运营能力不足。
根据《2018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7年全国202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4010.1万吨,综合利用量2078.9万吨,处置量1740.9万吨,贮存量457.3万吨。危险废物总量巨大。
 
2018年,山东省工业危废产生量为2043.40万吨,居全国首位,占全国产量比29.34 %。江苏省(435.52万吨)、浙江省(342.26万吨)产生量紧随其后,分别占全国产生量的6.3 %和4.9 %。处置量前三分别为内蒙古、山东、江苏,分别占全国处置量的15.5 %、11.6 %、9.5 %。各省份产生量和处置能力不平衡。因为这种产生能力和处置能力的不平衡,必然有很多危险废物需要跨省转移。
 
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本身又具有一定的环境风险,各省危险废物管控政策又是各有不同,那么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必然是颇多坎坷。

 

解读:

 据统计,山东、河南、以及浙江占据危废产生量和处置能力不平衡的城市前三位。在如今危废跨省转移如此严峻的情况下,各省不得不采取在本省进行处理的方式。

 

这些省份在有需求但是自身处置能力不完善的情况下,对引进专业危废处理项目的需求大大提高。

 

七.山东潍坊以财政奖补撬动环境治理

 

山东省潍坊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潍坊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资金监管,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发挥财政引导作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方案》提出,设立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根据各县市区(含市属开发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年度排放总量,向各县市区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调节资金上缴省级财政,纳入省级“环保资金池”。根据各县市区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和单位GDP能耗情况,建立主要污染物减排返还机制、排污强度排名奖励机制和节能奖惩机制。
 
《方案》要求,完善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根据各县市区的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4项主要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以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的季度同比变化情况,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补偿(赔偿);对主要大气指标达到要求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各县市区辖区内所有国控、省控、市控考核断面进行考核,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同比变化情况和水质达标情况,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
 
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和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跟踪问效,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提升,促进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省级对自然保护区存在的违法违规类问题和日常管理类问题进行赋分,并根据赋分情况和基本补偿资金确定赔偿资金,赔偿资金由县市区承担。

 

解读:

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本次方案重点治理行业包括化工企业、橡胶生产、废塑料加工、汽车维修等行业。

 

潍坊市要对企业进行监管并对各企业进行排名,才能给予对应的奖补。对环境监测系统的需求是必不可少的。

 

并在《条例》中要求,未达排放标准的企业,应研究提出治理设备安装方案及资金分配方案,确保VOCs处理设备安装项目顺利开展。可以预见的是,在奖励与惩罚的双重刺激下,潍坊市对VOCs处理设备的需求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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