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VOCs、NOX...到底哪一个才最让生态环境部头疼?
一.全国首个!浙江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立法
7月29日至8月1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杭举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条例(草案)》(下称草案)上会进行了初审,这部法规属于浙江省的创新性立法。
浙江是全国首个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省份。据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3年来,全省90%以上的村(共23753个)建成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20465个村的处理设施已经运行,82个县(市、区)的处理设施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运维单位运行维护。
解读:
浙江的示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全国立法普及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
同时农村污水的治理在一方面会大大带动农村的城市化发展。安装设施运行维护,对污水进行处理。在浙江生活污水处理中,绝大部分采用了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器。通过家庭户内化粪池、隔油池、污水管道等户内处理设施到户外污水管道统一到处理终端进行处理。从农村打开了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器的市场,并由第三方运维单位进行运行及维护。相信不久后,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器会在污水处理中占据很大的地位。
二.特急!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VOCs的减排比例Ⅰ级30%Ⅱ级20%Ⅲ级10%以上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
指导意见提出: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在重点时段对不同环保绩效水平的工业企业,采取更加精准更加科学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应急减排措施以优先控制重污染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分类施策、精准减排,对治理水平低 ,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优先采取减排措施;对治理水平先进、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工业企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需要采取减排措施;对新兴产业、战略性产业以及保障民生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尽量避免对正常生活的影响。
指导意见中提到: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在Ⅲ级、Ⅱ、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应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比量占比的10%、20%和30%以上。
解读:
重点行业大概包括:石化行业、化工行业、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油品储运销、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
本次意见中对企业治理水平是否先进提出了要求,极大的推动了企业对废气治理设备的升级换代。可以看到的是未来对废气治理设备的刚需性。
三.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下沉(重点)督察阶段任务
各督察组根据前一阶段督察掌握的情况和聚焦的问题线索,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深入现场,重点督察相关地市党委和政府以及中央企业下属企业(单位)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针对有关问题线索开展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同时,各督察组还将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下沉(重点)督察阶段的重中之重,现场抽查群众举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就是否存在采取“一刀切”方式应对督察的情况开展现场检查。通过下沉(重点)督察,查实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传导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并通过实地回访群众,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理解和称赞。
解读:
督察组深入6个省市进行调查,促进了环保的发展。这次完成了央企重点督查。可以预见的是,之后会慢慢对一些国企及大型民营企业进行督察。对基层推进落实生态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各个企业对环保重视。
并重点调查改善“一刀切”的方式进行督察。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推进边督边改。更加促进了区域企业分级制度。对级别内的少数企业采取停产、限产等措施。实际解决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
四.山西限产、停产来了!10月起这些企业将面临停产治理…
解读:
山西政府此次严厉打击重污染期间超标排放废气的企业、工厂。如若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话,将会被要求停产处理。所以治理时间十分紧迫,留给企业的时间已经不多。